2009年炎熱的初秋,躲進冷氣超強的咖啡廳,開始看村上隆的『藝術創業論』。
首先喜歡的是他所提出關於藝術與賺錢之間觀念與關係。
『持續藝術作需要一定的資金』
『大部分的藝術家,作生意的意識非常薄弱,常常抱著相信藝術是純潔無垢的態度,既然這樣,就終生把它當興趣就好了。』
『如果有錢,就可以買到時間來縮短製作上要耗費的時間。』
『不管發生甚麼事情,如果藝術家都希望一直創作下去的話,就必須賺錢求生存,就算是藝術家,也應該對一般社會有基本的了解。』
自己離開表演藝術直接相關的職業投入商場已經有十多年了,在這段時間內唯一的目標,就是要賺夠準備重回表演藝術圈追求自己的夢想第一階段所需的資金。所有搞藝術的人跟一般普羅大眾一樣,還是得先搞定自己對於食物的基本需求,除此之外,還得搞定創作所需的製作費用。難道只要生活苦哈哈的,把自己搞得邋里邋遢的,作一個全世界除了自己之外完全沒有人喜歡的 "純藝術" 作品而自怨自艾,這樣就可以稱自己是藝術家嗎?錯,大錯特錯!
商場上的前輩曾對我說了一句很棒的名言:『發明或是設計的東西,要能夠賣得出去的才能被稱為產品。如果賣不出去,就只能算是學生的作業或是垃圾桶裡的一堆垃圾而已。』將這個觀念套到自己喜歡的表演藝術圈,如果自己的作品沒有人喜歡,買票進場的永遠只是自己的親朋好友或是同學老師,而完全沒有不認識你但卻因為喜歡你的作品而買票的人的話,那個自己所認為的 "作品",也只能算是學校同樂會裡的一個餘興節目而已。
我也贊成搞創作的人,第一階段還是得從商業的考量出發。先研究與思考到底觀眾喜歡什麼,觀眾會為了什麼花錢買票進場看演出。然後再將這些觀眾喜歡的 "商業" 元素放進自己的創作中,只先點綴幾個自己喜歡但可能沒有商業價值的創意。一旦這樣 "商業化的創作" 可以賣出一個好票房,在下一個作品的時候,再慢慢減少所謂 "純商業" 考量的元素,增加自己認為是 "純藝術" 的比重。如果這樣的作品一直都能維持不錯的票房的話,恭喜你,你已經慢慢可以被稱為是所謂的 "藝術家" 了!
有了足夠資金可以維持自己的基本生活品質與創作所需的費用後,才能將時間更有效率且更專注地用在找出更吸引人且更特別的創意元素上。
我認為:
『從事表演藝術創作的人,第一階段還是得先有能力做出 "商業的作品" (或是票房好的作品),等 reputation 以及喜歡自己的粉絲群建立之後,才將票房的預期丟掉,作一個自己真正喜歡的作品。』
『從事藝術創作真得需要花很多時間去淬鍊自己的作品,這也用掉了藝術創作者去學習賺錢與理財專業職能的時間,最好是有一個專門賺錢讓藝術創作者使用的團體出現。』